一、评估指南的评估内容包括什么?
1. 评估指南强调的是对某个特定事物或情况进行评估时需要关注的重点和要素。
2. 这是因为评估指南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系统和全面的评估框架,以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强调的内容通常是评估的目标、标准、方法、数据收集和分析等方面。
3. 此外,评估指南还可能延伸到评估结果的和应用,以及评估的监督和改进等方面,以确保评估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评估指南的重点和可以帮助评估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评估指南,从而提高评估的质量和效果。
二、评估指南的评估内容有哪些?
1 、包括幼儿园教育目标的达成情况、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幼儿园师资力量、幼儿园管理和服务质量等几个方面。
2 、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的内容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保教工作规划(2018-2020年)》等文件制定的,旨在确保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保障。
3 、除了上述几个方面,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还包括了幼儿园的安全保障、教育活动的创新与实施、家园合作、幼儿园环境和设施等方面的评估内容。
这些细致入微的评估内容能够全方位地反映出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高低。
三、船舶风险评估范本?
以下是船舶风险评估的范本:
1. 风险评估目的:确定可能对船舶操作和安全构成威胁的潜在风险。
2. 风险评估范围:包括船舶操作、航行路线、天气条件、人员操作等相关领域。
3. 风险评估方法:使用资料收集、分析和评估来识别危险和风险,并评估对策措施的有效性。
4. 可能的风险:
- 应急情况(海上灾难、船舶遇险等)
- 船舶安全(船体破损、漏水等)
- 航行安全(舵机失效、推进系统故障等)
- 人员操作(船员错误操作、工具设备操作不当等)
- 天气条件(恶劣天气、大浪等)
5. 风险级别:根据风险的严重程度,确定每个风险的级别,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6. 对策措施:为降低风险和提高船舶安全性,建立有效的对策措施,包括船舶设备、工作规程、船员培训等方面的改进。
7. 风险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进行总结并提出建议和对策措施,以评估报告的形式呈现。
四、船舶评估要注意哪些?
(一)重置成本法估算。 1.重置全价的计算。造船成本可按原材料费用、配套设备费用、劳务费、管理费划分,不同类型的船舶各部分所占的比例不同。一般货船的原材料、配套设备、劳务三项成本费占总建造成本的90%左右。若以这三项主要组成部分为100%,则原材料费占26?33%,配套设备费45?52%,劳务费占24?26%。劳务费包含了生产工厂的直接工资、福利费、动力费、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及生产制造专用费,除生产制造专用费外,其余劳务费一般以全船建造工时和工时单价之积求得。结合资产评估的要求,工们对船舶重置全价计算项目为: (1)材料费:P材=ΣPn×Un×(1+r) 其中,Pn为各主要材料数量;Un为各主要材料单价;r为其他材料占主要材料的百分比。 主要材料可按以下三项计算: 钢材=船舶空载排水量(吨)×钢耗系数(0.87-0.95)×钢材单价(元/吨) 焊料=钢材消耗量(吨)×焊材消耗系数(0.017-0.028)×焊料单价(元/吨) 涂料=船长×(船宽+型深)×每平米油漆重量×油漆单价(元/吨) (2)设备费:舾装设备(锚系、系泊设备、舵系、起货系统、救生系统等设备);轮机设备(主机、发电机、空压机、锅炉、泵和风机、热交换器、机修设备等设备);电气设备(通讯设备、导舫设备、其他电气设备)。 各项设备费可按船舶给出的主要设备清单,向造船厂、船用设备生产厂家查询。由于设备的重量与船舶的主机功率和船舶的建造尺寸有一定关系,可以通过设备的重置和经验统计的单位重量数据的价值确定设备费: 舾装设备重量=舾装重量系数×(船舶总长×型宽) 机电设备重量=主机重+其他机电设备重量=建造系数×(Hp/n)0.84+0.68(Hp)0.7 其中,Hp为主机最大额定功率;n为主机最大额定转数。 (3)劳务费=建造总工时(小时)×工时单价(元/小时) 总工时=船舶满载排水量(D)×工时船型系数(K)×船厂生产效率系数(α) (4)管理及生产专用费:管理及生产专用费包括设计费、生产准备费、专用设施使用费、船舶备品属具费等,可按[(1)+(2)+(3)]的8~10%计取。 造船成本=(1)+(2)+(3)+(4) 利润=造船成本×6% 税金=(造船成本+利润)×5% 资金成本=(造船成本+利润+税金)×贷款年利率×船舶建造耗用时间×50% 重置完全价值=造船成本+利润+税金+资金成本 船舶重置成本法核算中有关参数可参照船舶工业总公司颁布的《船舶产品价格计算标准》,结合向造船厂调研的数据确定。 2.成新率的估算。现代运输船舶的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22?25年,目前我国财务制度规定运输船舶的最长折旧年限为18年。交通部1993年颁布的《老旧船舶管理规定》明确指出15?20年的散货船、木材船、集装箱船、客货船为老龄船,20年以上的上述船舶为超龄船。据资料显示,世界各国(地区)注销的船舶平均船龄多在20?25年之间。由以上分析结合资产评估对资产使用寿命的定义,可以认为对于散货船其使用年限定为20?22年较适宜。由于船舶资产价值量较大,不可按照“基本能正常使用资产,其成新率不低于15%”的框框简单确定超龄船的成新率,对于超龄船可结合具体船况和船舶运营单位的船舶退役计划确定1?5年的尚可使用年限。综上所述,用年限法确定船舶成新率的公式为: 正常船(船龄<15年) 成新率=(20年-已使用年限)/20年 老船龄(15年<船龄<20年) 船况较好,成新率=(22年-已使用年限)/22年 船况一般,成新率=(20年-已使用年限)/20年 超龄船(船龄〉20年)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除用年限法计算成新率外,还可结合打分法确定成新率。方法是将船舶资产分成船体、轮机设备、甲板设备、电气设备、通导设备五个主要部分,根据各部分的建造费用占船舶建造成本的比重,确定一权重。散货船可按35%、35%、15%、10%、5%的比例权重。各部分的满分为100分,根据五个部分维护修理及改造情况、运行状态等给出分值,分别与权重相乘即为成新率。运用打分法时,要考虑船舶营运情况、修理情况、设备更新情况对成新率的影响。 (二)收益现值法估算。 用收益现值法估算船舶的现行市场价适用于航线固定、货源稳定的船舶,尤其是班轮。方法是预计船舶在尚可使用年限内每年的营业收入(包括预测货运量和运价)和营业支出(港口使费、燃油费、机油费、船员工资、修理费、管理费等),通过计算净现金流量并按适宜的折现率折现而得到的现值即可认为是船舶的现值。 (三)市场法估算。 目前国际船舶市场已具有相当的规模,船舶经纪公司较多。船舶估值是船舶经纪人的经常业务之一。新船价格一般由买主和船舶制造厂家直接谈判以合同成交价确定。在二手船的交易过程中,买主考虑的价格因素就是二手船的船龄、技术性能和状态是否能保障该二手船在其剩余使用寿命内取得利润。世界海运的运量和运力之间的平衡关系是影响国际船舶市场上船价高低的主要因素。运量和运力之间的平衡是通过海运费这个杠杆来调节的。当运量大于运力时,运费就上升,船价也随之上升;当运力大于运量时,运费就下降,船价也随之下降。用市场法估算船价,可依据已成交的和被估船舶船龄、船型、载重吨等相似船舶价格由专业船舶估价人员估算,也可向船舶经纪公司寻价。
五、船舶国籍证书变更指南?
国籍证书换发可以在国籍证书到期前一年内,由船舶所有人向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证,换发的新国籍证书有效期起始日期从原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也就是说船上可以同时持有二本国籍证书,但始终只有一本在有效期内。
所以,请大家一定要提前留出足够的时间来申请换证,万一在国籍证书换发过程中因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要补正的,也不会因此延误船舶的正常营运,千万不要等到国籍证书即将到期时才提出申请,遇到类似的突发情况就会比较着急和被动。
六、船舶危险货物应急指南?
对于载有危险货物的船只,应在到达锚地后即由专业安全检测部门前往登记,做防爆检测,评佑后才允许靠港,拖带靠码头时对拖轮,气候等有严格要求,靠码头坚持防火防爆检查。
七、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企业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在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后和中/高费方案实施前的时间节点,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的过程。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后,对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绩效、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性评定,并做出结论性意见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国家考核的规划、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需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和“申请各级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财政资金的企业”以及从事清洁生产管理活动的部门,其他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的企业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四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应坚持科学、公正、规范、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第六条地市级(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提出年度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名单及工作进度安排,逐级上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确认后书面通知企业。
第七条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应向本地具有管辖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相应的技术佐证材料;
(二)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提交《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六条中咨询服务机构需具备条件的证明材料;自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要求提供相应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第八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是否真实,方法是否合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是否能如实客观反映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基本情况等。
(二)对企业污染物产生水平、排放浓度和总量,能耗、物耗水平,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情况是否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清洁生产审核重点的选择是否反映了能源、资源消耗、废物产生和污染物排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清洁生产目标设置是否合理、科学、规范;企业清洁生产管理水平是否得到改善。
(三)提出的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是否科学、有效,可行性是否论证全面,选定的清洁生产方案是否能支撑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对“双超”和“高耗能”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效果进行论证,说明能否使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和节能目标;对“双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效果进行论证,说明其能否替代或削减其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的使用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
第九条本地具有管辖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成立评估专家组,各专家可采取电话函件征询、现场考察、质询等方式审阅企业提交的有关材料,最后专家组召开集体会议,参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评分表》(见附表1)打分界定评估结果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
第十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结果实施分级管理,总分低于70分的企业视为审核技术质量不符合要求,应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分为70-90分的企业,需按专家意见补充审核工作,完善审核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继续实施中/高费方案;总分高于90分的企业,可依据方案实施计划推进中/高费方案的实施。
技术审查意见参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术审查意见样表》(见附表3)内容进行评述,提出清洁生产审核中尚存的问题,对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的可行性给出意见。
第十一条本地具有管辖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将评估结果及技术审查意见反馈给企业,企业需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予以落实。
第三章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并及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应将验收材料提交至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主要包括:
(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术审查意见》;
(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
(三)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前、后企业自行监测或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监测机构提供的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等监测报告。
第十四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应由企业或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完成,其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企业基本情况;(2)《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术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3)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完成情况及环境、经济效益汇总;(4)清洁生产目标实现情况及所达到的清洁生产水平;(5)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第十五条负责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成立验收专家组,开展现场验收。现场验收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材料审查、现场核实、质询交流、形成验收意见等。
第十六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核实清洁生产绩效: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后,对是否实现清洁生产审核时设定的预期污染物减排目标和节能目标,是否落实有毒有害物质减量、减排指标进行评估;查证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的实际运行效果及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前后的环境、经济效益进行评估;
(二)确定清洁生产水平:已经发布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行业,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评定企业在行业内的清洁生产水平;未发布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行业,可以参照行业统计数据评定企业在行业内的清洁生产水平定位或根据企业近三年历史数据进行纵向对比说明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改进情况。
第十七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依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分表》(见附表2)综合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企业,其验收结果为“合格”。存在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不合格:
(一)企业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二)企业污染物排放未达标或污染物排放总量、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规定限额的;
(三)企业不符合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的产业政策要求;
(四)达不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三级水平(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或同行业基本水平的;
(五)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开始至验收期间,发生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或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务;
(六)其他地方规定的相关否定内容。
第十八条地市级(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验收“合格”与“不合格”企业名单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由省级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或在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要求其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全国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委托相关技术支持单位定期对全国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情况及评估验收机构进行抽查。
第二十条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节能主管部门每年按要求将本行政区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情况报送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二十一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经费及培训经费由组织评估与验收的部门提出年度经费安排,报请地方财政部门纳入预算予以保障,承担评估与验收工作的部门或者专家不得向被评估与验收企业及咨询服务机构收取费用。
第二十二条评估与验收的专家组成员应从国家或地方清洁生产专家库中选取,由熟悉行业、清洁生产及节能环保的专家组成,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十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中级职称,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参加评估或验收的专家如与企业或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存在利益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二十三条评估与验收组织部门应定期对专家进行培训,统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尺度,承担评估与验收工作的部门及专家应对评估或验收结论负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指南引用的有关文件,如有修订,按最新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本指南制定适合本区域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指南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八、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急指南?
对于载有危险货物的船只,应在到达锚地后即由专业安全检测部门前往登记,做防爆检测,评佑后才允许靠港,拖带靠码头时对拖轮,气候等有严格要求,靠码头坚持防火防爆检查。
九、船舶风险评估
船舶风险评估
船舶在海上航行时面临着各种潜在的风险与挑战。为了确保船舶运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船舶风险评估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什么是船舶风险评估?
船舶风险评估是指对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与分析。通过评估船舶的风险状况,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船舶风险评估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结构强度、设备完好性、航行条件、人为操作、环境因素等。通过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可以全面了解船舶的风险状态,为安全的航行提供可靠的依据。
船舶风险评估的意义
船舶风险评估对于船舶运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船舶管理者可以预防和避免潜在的事故风险,提高船舶的安全性和运营效率。
此外,船舶风险评估还可以帮助船东和保险公司更好地了解船舶的风险状况,制定合理的保险方案,降低保险成本,确保保险索赔的顺利进行。
同时,船舶风险评估也是船员和相关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深入了解船舶的风险特征,船员可以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做到心中有数,应对自如。
船舶风险评估的方法
船舶风险评估通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定性评估主要是依靠专业知识和经验对船舶风险状况进行判断,通过分析主观和客观因素来评估风险等级。
而定量评估则是通过数据分析和数学模型计算,对船舶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形成具体的数据支持,为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船舶风险评估可以采用故障树分析、事件树分析、风险矩阵等多种方法,结合专业技术和软件工具,全面评估船舶运营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
船舶风险评估的挑战
船舶风险评估虽然具有重要意义,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难点。其中,最主要的挑战之一是数据获取和质量问题。
船舶风险评估需要大量的船舶数据支持,而部分船舶数据可能难以获取或存在质量不高的情况。如何有效获取并利用数据,是船舶风险评估亟待解决的问题。
此外,船舶风险评估还需要跨学科、跨行业的专业知识支持。船舶运营涉及多个领域和专业知识,需要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
在应对这些挑战的过程中,船舶管理者和相关从业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船舶运营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结语
船舶风险评估是船舶运营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对于提高船舶安全性、降低事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不断加强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第一,确保船舶运营的顺利进行。
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评估方式?
1. 过程评估:通过观察幼儿园的日常教学活动,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幼儿的学习情况。
2. 结果评估:通过对幼儿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例如测试幼儿的语言、数学、社交等方面的能力。
3. 家长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家长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满意度,了解幼儿园的教育质量。
4. 教师评估:通过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进行评估,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
5. 环境评估:通过对幼儿园的环境进行评估,例如教学设施、教学材料、安全措施等,了解幼儿园的教学条件。
6. 自我评估:通过幼儿园自身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这些评估方式可以帮助幼儿园了解自身的教育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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